环保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了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效制约和监督环保执法行为,保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环境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必须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环境行政监督检查是指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授权组织和委托组织实施的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
四、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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