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才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营造人才工作勇于创新、奋力争先的氛围,引导鼓励人才工作多出新办法、新经验、新成果,决定在全县开展人才工作创新成果评选与奖励活动。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全县各基层单位。各镇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申报1项。
二、评选内容
创新成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人才工作制度建设。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人才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机制、格局等方面新举措。
二是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吸引、选拔、教育培训、管理使用等方面采取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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