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干部初始提名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努力构建民主、公开、公正、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委员和其他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初始环节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用人上的失察失误,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扩大民主、落实“四权”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规范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
5、创新体制、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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