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
为了适应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客观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扩大监督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形成干部监督的合力,进一步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质量,根据《*地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县科级干部监督联席单位情况交流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能、成员单位和参加会议人员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研究问题,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召集和承办。参加联席会议人员为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承担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室负责人。
二、联席方式
联系方式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不定期联系制度。
三、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定期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和次年的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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