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调研考核规章制度
组工信息调研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部门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组工干部谋划工作、总结工作、推进工作的一项重要途径。为了加大对这项工作的考核力度,现根据“分类积分、量化考核”的原则,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组织委员、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市级机关各部门有组织人事职能科室的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各单位围绕自身组织工作实际,撰写报送组工信息、调研论文,在各类党报党刊或网站上宣传报道组织工作经验和成果。
三、目标任务
各单位全年至少报送4篇组工信息和1篇调研论文,在各类党报党刊或网站上至少发表2篇宣传报道。
四、评分标准
1.组工信息。每报送1篇信息得1分;被《*组工信息》或*党建网录用1篇得5分;被省和*市组工信息每录用1篇,分别得30分和20分(向省和*市报送信息需由*市委组织部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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