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晚稻收购价政策释疑
一、实施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意义
国务院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目的是稳定市场粮价、促进农民增收、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农民利益。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制定的2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要求,当中晚籼稻市场收购价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每百斤72元时,启动预案,由国家指定的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收购一定数量后,市场价格回升并稳定在最低收购价以上时停止执行。非国家指定企业可随行就市收购。最低收购价政策不同于过去的保护价收购政策。保护价收购是指所有国有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而最低收购价主要起托市作用。
二、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涉及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执行主体等内容。首先是收购价格。预案明确规定,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是指直接承担向农民收购的库点到库收购价,每市斤0.72元。其次是收购质量标准,指当年生产的、符合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中晚籼稻。再次是执行主体,指中储粮总公司所属分公司以及受其委托的指定库点。
三、我省为什么要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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