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019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法院2019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一上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着力执法办案抓精品,司法为民抓精细,规范管理抓精准,队伍建设抓精良,深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1至6月,共受理各类案件8398件,同比下降4.82%,办结7917件,同比下降2.26%,未结案件1709件,同比下降0.18%,审执质效各项评估数据均实现合理区间内良性运行,继续保持良好稳健运行态势。
一、抓好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依法惩处各类犯罪748件,判处罪犯1155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毒、食品药品安全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共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16件304人,涉毒犯罪案件45件5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22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8件20人。对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刑262人。会同县检察院通过拉专线的方式建立专网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和公诉案件法律文书网上流转机制,实行网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出台《关于常见罪名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继续大力推进扩大刑案辩护工作,会同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专项联席会议,出台会议纪要,共为167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三年以上辩护率达91.76%,同比上升14.39%。继续实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缓刑帮教等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与专业社会组织壹次心签订帮教计划协议,首次尝试引入民间专业团队参与帮教工作。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2521件。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稳妥审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共同诉讼案等一批事关稳定和发展的群体性案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不断健全与县总工会劳动争议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件。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行诉前化解制度,强化立案引调和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设立在交警、工商、消协、商会等单位调解联系点的作用,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049件,民商事案件可调解撤诉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分别达81.86%和61.18%。
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行政审判既注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23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419件。在加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经法院做工作后和解、撤诉案件6件,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26.09%,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召开年度府院联席会议,与县政府就深化工作平台建设、推进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建立金融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等深化良性互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环境。省高院专门刊发工作简报,向全省法院推广介绍我院行政审判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并受到了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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