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制度
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全县经济、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为了促进企业发展,保持工业经济的持续增长,经研究决定,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实施,着力抓好项目建设、产业升级、企业改制、环境创优四项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节能降耗,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为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项目建设,保增长
(一)干部联系企业帮扶项目。建立县工业领导组成员联系规模以上企业的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同时,政府将选派企业需要的机关干部职工,入驻企业,帮助企业开展工作,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支持企业引资上项。对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达产达效后,土地出让金留县部分(剔除土地补偿金),分三年奖励给企业,用于环保建设或技术改造。
(三)重点项目现场办公。对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采用现场办公的办法,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集中研究,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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