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收集整理和保管好民间组织档案,维护民间组织档案的完整。
按规定收集、整理好民间组织的登记、变更、年检等档案,做到内容规范、文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民间组织档案建档后,要随时收集、整理工作活动中新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确保民间组织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
归档工作制度
1、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筹备、成立、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条例规定提交的材料必须归档。
2、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应当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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