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医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院长办公会议集体领导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提高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议事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医院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商议重大事项要在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下,召开由市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参加的重大事项决策会议。
二、决策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和主持。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列席。
三、决策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与院长办公会合并召开,有重大事项需要紧急处理,可由院长或副院长决定临时召开。
四、凡属市医院重大工作决策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由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讨论决定,主要议事范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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