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老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我局老干部工作,特制订《局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老干部系指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他们是一个有功群体,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老干部工作对促进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党委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局议事日程,确定一位局领导分管老干部工作,对于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新任局领导到任后,要及时安排时间与老干部见面。
第三条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主管领导为小组组长,人事、组织、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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