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内部会审制度
为深入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集体决策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重大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预防违法和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积极服务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内部会审制度。
对事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会审,分别以局党组会的形式进行;对国土资源重要业务工作,一般以局长办公会议形式会审。
一、集体决策和会审的主要内容
1、土地登记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需要提请会审;
2、土地征收方案;
3、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定;
4、国有土地的储备方案;
5、重大土地、矿产资源权属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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