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电子公文办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公文管理,实现电子公文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办公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电子公文,是指应用计算机系统制作形成的,存储于磁盘、光盘等介质,通过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通过党政网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传输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求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电子公文交换,是指电子公文和信息通过党政网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进行发送、签收、归档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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