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科学地评价各科室的工作业绩,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年度岗位目标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全面考核原则。以德、勤、绩、廉为考核内容,对各科室的业务目标和干警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2、奖勤罚懒原则。明确奖罚标准,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时间、对象及内容
1、考核时间。20*年元月1日至20*年12月30日。
2、考核对象。局机关科以、室、处及全体干警。
3、考核内容。年度工作岗位目标,包括综合目标和业务目标。
三、岗位目标
(一)综合目标(40分)
1、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10分)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按时参加各类会议,无故不请假,保持良好的学风、会风,认真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每人次扣科室年度考核分1分;无故迟到的,每人次扣科室年度考核分0.5分;抽查学习笔记不完整的,每人次扣科室年度考核分1分,学习心得体会不按时交的,每人次扣科室年度考核分1分。
局办负责各类学习的考勤与登记工作。
2、队伍建设。(10分)
科室负责人以身作则,干警关系融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全年度科室无干警受党、政纪处分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分管局长和办公室以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各科室落实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科室、干警有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行为的,情节较轻的每人次扣0.5~1分,所在科室扣年度考核分1分;因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每人次扣2分,所在科室扣年度考核分2分。
3、廉政建设。(10分)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年度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各科室按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4、其他工作(10分)
1做好信息调研工作。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各科室全年被采纳的信息数量不少于信息考核办法所规定的指标。完不成指标的科室扣年度考核分2分。
结合本科室业务工作,完成一篇5000字以内的调研文章,9月底完成。不完成调研文章的科室扣年度考核分2分。
2综合治理、信访及计划生育等工作万无一失。上述任何一项出现差错的,所在科室扣年度考核分5分。
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由分管局长酌情评分。
(二)业务目标(60分)
1、基层工作管理科
1贯彻执行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加强司法所组织和基础设施建设。年度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完成直派所建设规划方案的起草及上报工作。(10分)
2落实金市综委[2004]6号文件,积极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按规范程序任命司法所长,全县司法所长配备率达80%以上。(5分)
3司法所所务规范、制度健全。(5分)
4坚持司法所长季度例会制度和业务科室下所指导工作制度。(5分)
5年度举办全县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不少于一次,参训率80%以上;指导乡镇司法所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二次。(5分)
6加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政策。年度全县矛盾纠纷调解率和成功率达98%和93%以上。(5分)
7规范调解程序,健全调解档案,提高调解质量。(5分)
8全县百人以上民营企业全部建立调解组织;建立毗邻接边地区联调组织达65%。(5分)
9按时上报各类计划、报表、总结和季度矛盾纠纷情况分析报告。(5分)
10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县局举办的培训及会议。(5分)
11做好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5分)
2、法制宣传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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