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支农贴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区级财政支农贴息资金包括: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以及区财政安排的其他支农贴息资金。
第二条。建立财政支农贴息资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科技与经济、产品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生产经营方式,促进我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条。区级财政支农贴息资金由区财政筹集、安排和管理,积极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贴息对象和范围
第四条:贴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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