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制度
编者按:“创先争优”活动,是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党的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把学院“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规范起来,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制度。范围对象:全体党员。活动载体: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争当优秀党员活动。评选标准:先进党支部条件、优秀共产党员条件。方法步骤:每年七一前进行总结表彰,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党委联评的方法。具体要求: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健全制度,坚持不懈、把握标准,加强领导。
“创先争优”活动,是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党的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为了把学院“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规范起来,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全体党员
二、活动载体
1、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
开展“五好”(支部班子好、党员作用好、执行纪律好、完成任务好、党群关系好、)党支部创建活动。
2、争当优秀党员活动
(1)在机关、后勤党员中开展争当“五好”党员活动(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
(2)在教师党员中开展“四比三争”活动(比学习、比教学、比科研、比贡献,争当好学生、好教师、好专家)。
三、评选标准
1、先进党支部条件
(未完,全文共1882字,当前显示5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