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创先争优实施制度
“创先争优”活动,是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党的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为了把学院“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规范起来,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全体党员
二、活动载体
1、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
开展“五好”(支部班子好、党员作用好、执行纪律好、完成任务好、党群关系好、)党支部创建活动。
2、争当优秀党员活动
(1)在机关、后勤党员中开展争当“五好”党员活动(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
(2)在教师党员中开展“四比三争”活动(比学习、比教学、比科研、比贡献,争当好学生、好教师、好专家)。
三、评选标准
1、先进党支部条件
(1)支部班子党性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支部班子团结坚强,党风端正;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好;党组织生活严密,按时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能够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思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群众威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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