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民主评议细则
一、目的
为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党内团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和人人平等的原则。
四、基本内容
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为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3、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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