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切实抓好局党委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全局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构成
1.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
2.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上由他人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3.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议题,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二、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团结的情况;
4.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对错误倾向进行批评和斗争的情况;
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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