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政[20xx]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12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18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93号)精神,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镇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三、实施范围和责任单位
**境内3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四、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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