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产权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在上级国资委的精心指导和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关心以及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的帮助和支持下,我们创新理念,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产权管理工作日渐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阳光操作,全年共办理收文37件,发文14件,通过产权登记、评估备案、核准等方式共查核国有资产7739.9万元,等等。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我们始终坚持“监管不干涉,服务不包办”的工作理念,立足我市国资监管现状,稳步推进国资产权监管工作。
(一)强化监管,积极维护出资人的股东权利。一是赴省国资委办好了吉安路桥公司股东变更事宜,吉安路桥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市生产基金管理处变更为市国投公司。二是批复同意市城投公司下属的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由两家变更为市城投公司一家,成为国有独资公司。三是认真办理市政府办转来的遂川县政府《关于要求协调江西省医药集团将其所持江西三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9%股份单独下放到市加快企业改制的请示》一文,向市政府提交了书面办理意见。四是认真办理了市政府办转来的市卫生局《关于请求解决吉安市中医院遗留问题的请示》一文,向市政府提交了书面办理意见并积极参加了市政府副市长左继生组织的协调会,妥善地处理了该事。五是做好市产交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市政府决定产交所的归属提供了参考。
(二)创新思路,妥善做好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工作。20xx年因客运车辆清理挂靠,遂川、永新的客运车辆经营户多次到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上访,也曾几次到我们委里反映意见。20xx年,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坚决完成客运车辆挂靠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我们委要承担起产权界定工作,但被界定对象却是我们参股的江西吉安长运公司,与我们休戚相关,在法律规定与省、市的要求之间有一定的冲突,这给我们出了个大难题:若我们不界定,势必给市政府的威信带来不利影响,若我们轻易界定,有些经营户已请了律师,稍有不慎,我们委会卷入有关诉讼中且将面临败诉。另外,在具体的界定过程中,若我们界定稍有不慎,不但会导致客运市场重新分化、公司林立、重新回到一个行政区域内多家公司抢班线、抢客源的无序局面,且国有资产将不可避免会流失,直接影响市政府的收入来源和我们的监管效果;但若将产权轻易界定给吉安长运公司,又极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因此,分管领导带领我们开动脑筋,首先建议江西吉安长运公司与责任经营户多次协调沟通,化解积怨和矛盾。其次,建议江西吉安长运公司合同收购客运车辆,要求提交给我们界定的客运车辆的收购协议、收款收条、财务帐簿等齐全,且有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再次,我们将“界定结论”变更为“认定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最后,我们分5次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有关客运车辆产权归属的认定意见》(吉国资字〔20xx〕17、20、21、31、35号文),这些认定意见中,对江西吉安长运公司与责任经营者签订了《车辆回收协议》,且责任经营者出具了车辆回收收款凭据,同时,双方还重签了权利义务约定相对清晰的《责任经营合同》的101辆、总资产约1600万元的客运车辆认定为长运公司车辆。我们认定后,吉安长运公司和其责任经营者对这5次产权认定结果都无异议,也未出现上访闹事的情况,既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稳定,又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为今后国资产权界定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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