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把我县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罗纠办〔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政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原则。将日常考核、问卷测评的下级综合评议有机结合,建立体现整改力度、进步幅度、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二、评议对象
2014年的评议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窗口单位,重点是城乡低保动态管理。
三、评议内容
1.是否重视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是否公开信息,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限时、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是否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是否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是否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基本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
6.是否提高服务质量,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严格履行承诺,无霸王条款、消费陷阱;是否做到高效服务,主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时限;是否做到优质服务,端正服务态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7.是否优化服务环境,做到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正,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浓厚氛围。
(未完,全文共2356字,当前显示7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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