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的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精神,加快推进新区养老服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一)加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建设,在新城层面建设一院(社区嵌入式综合福利中心),在社区建设一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居民小区建设一站(养老服务站点),形成立体复合型养老服务网络。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到2022年基本实现新建居住区及老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0%以上覆盖,到2023年力争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新城)
(二)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永久保留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鼓励各村新建或利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闲置校舍等集体设施改建农村互助幸福院,并高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探索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3年每个新城至少建成1个,负责向有服务需求且无精神病和法定传染疾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高龄及其他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并对辖区内农村互助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等进行工作指导。因地制宜、多点布局邻里型、家庭式小型养老服务站点,扩充农村养老服务的末梢供给,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接受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各新城)
(三)持续推动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配置,纳入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严禁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加快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到2021年秦汉新城、沣西新城、泾河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全部投入运营,且社会化运营率达到100%。新区兜底型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各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保障。大力引导优质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新区中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健康养生养老为特色的康养综合体等高端项目规划、招商和建设,扶持以健康养生养老为主的特色街区建设,到2023年至少在沣东新城建成1处养老服务康养综合体项目(红光路老年公寓)。(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新城)
(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统筹协调医疗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专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卫生室、门诊部。到2022年,新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80%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
(五)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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