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方案
为推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结合朝阳区的特点,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别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和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促进朝阳区现代农业发展,繁荣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壮大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助力首都新农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利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标准,公平竞争。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全区统一评审标准,公平评比、公平竞争。
2、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按照评审标准和办法,对五类项目进行报审。区级专家评审组从各地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的推荐名单中择优评审,确定给予奖励的名单。
3、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安排专项资金,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经费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张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4、两级表彰,双向支持。获得区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可以获得区财政支持;同时,区科协、区财政局将评选出的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向市科协推荐,参加全市的评选表彰。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范围。正式登记并通过年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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