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湘西州广大村级党组织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广大农民、引领群众致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湘西州村级党组织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进一步发挥村级党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农村要进步,关键在支部”,“农村经济强不强,功夫全在领头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首先,要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坚持按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如“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党组织,以及把党组织建立在农业产业链、专业协会和各种联合体上等,不断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其次,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党组织书记。要采取“两推一选”、村民直选、组织整顿等办法,配齐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干部。要通过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再次,要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探索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致富能手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方式,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知识结构,不断增强生机与活力。要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管理,重点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继续做好农村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党员认真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不断保持和发展自身的先进性。要坚持重在取得实效的原则,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之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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