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十三五规划工作总结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省扶贫办关于做好“xx”易地扶贫开发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先期工作的通知》要求,麒麟区扶贫办认真总结全区“xx”易地扶贫开发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结合麒麟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提出我区20xx年计划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打算、建议。
一、20xx年至20xx年基本情况
麒麟区制定和实施“xx”扶贫开发规划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部门的帮助支持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扶贫开发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居工程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输出等项目顺利实施,易地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绩。
五年来,麒麟区分别在东山、潇湘、珠街3个镇(街道)实施了扶贫安居工程,建设面积9905平方米,总投资772.8万元,省级财政投资90万元,工程已全面竣工,使90户农村贫困户住上了新居。
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建设在潇湘街道红庙村委会八组实施,该村22户农户80人得到了妥善安置,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4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20万元,群众自筹60万元,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
劳动力转移培训重视抓好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抓好培训基地的建设,切实制订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培训计划,共培训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3800人,并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输出就业工作,使培训就业率达95%以上。同时与各乡(镇)、街道联合举办贫困地区劳动力农业科技、技能培训班359期,共培训劳动力6.13万人次。
二、主要经验做法
1、落实易地扶贫开发责任制。在“xx”期间,严格制定了易地扶贫开发考核责任制,与相关项目落实单位签订责任书,把易地扶贫开发任务、责任、权力捆绑起来,实行责任制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同时对项目单位党员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监管,把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2、严格易地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规范运作。一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帐管理,封闭运行,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二是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采用电视、网络、报刊、公开栏、村民会议的方式公示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项目资金实行廉政承诺制,建立廉政群众评议制、廉政群众评议员制,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四是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投入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急需解决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管理。一是合理规划项目,根据省下达的易地扶贫任务,麒麟区扶贫办牵头,会同财政、发改、国土等部门,对项目地基本情况、建设条件、建设内容、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为项目的实施规划奠定了基础;二是认真监督项目的实施管理;三是严格项目的检查验收,对工程进度、建设质量、资金投向、公示公告等方面做了重点检查,同时做好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发挥长效。
4、加大易地扶贫开发投入。一是积极向省、市争取易地扶贫开发资金,全面整合协调区级各部门对易地扶贫开发的投入,解决了资金使用分散的问题;二是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捐资助困,打造了扶贫济困人人皆参与的局面;三是鼓励、引导、支持民间资本、非公经济等多层次投入易地扶贫开发,为易地扶贫投资拓宽了渠道,优化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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