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产四保障工作思考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新区建设中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和今后生产生活问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提出了“四个保障”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新区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新区建设五年来,共征地约6.2万亩(不含托管的三个街道),兑付征地补偿费40多亿元,顺利完成了市级行政中心、十所高校和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的征地工作,实现了新区建设“五年出形象”的目标,为新区建设“十年成规模、二十年建成”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实施以地保障,破解征地难题。一是制定了90%的征地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试行办法》,切实维护了失地农民的权益;二是制定了《××县土地征用工作办法(试行)》,形成了一套规范透明的征地和补偿费分配办法;三是坚持依法征地、程序征地、阳光征地,落实群众在征地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地补偿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2.实施以房保障,推动村庄搬迁。新区建设六年来,先后制定了新区规划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认真制定和落实以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实施了新草房、柏枝营、郎家营和缪家营四个村庄的整体搬迁和中庄社区的部份搬迁,搬迁农户2374户,4844人,拆除房屋42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2349套,28万平方米,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新区建设。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拆迁安置局,加强对新区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村庄拆迁的安置政策,组织实施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搬迁安置。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2005年制定了《××县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住房安置试点办法(试行)》,对规划区内村庄拆迁安置做出了规定;20*年制定了《××新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决定在村庄搬迁试点工作中采取“一户两房”和“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20*年4月因昆明市政府下发的79号令《昆明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取消了“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县政府调整制定了《关于印发〈××新区雨花片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了“一户两房”的安置政策;今年3月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区以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以房保障的具体政策,为加快村庄搬迁、实施以房保障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拆迁,合理补偿安置。为确保拆迁群众利益,在拆迁安置中始终坚持依法拆迁与合理补偿、合理安置相结合;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房屋以旧换新与差额面积货币找补相结合;以人为本、确保居者有其屋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拆迁群众的利益,推动了村庄拆迁和群众安置。
3.实施以财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土地综合价的10%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发展公益事业,使失地农民从集体经济发展中获得收益;90%直接兑现给被征地农民。二是制定了《关于实施五化战略建立××新城建设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若干意见》和《××新城规划区内被征地人员养老统筹办法(试行)》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制订了《××新区被征地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试行办法》,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一次性增加财政补助2000元,促进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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