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5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机关效能年”为工作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5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延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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