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我市反腐败抓源头重点联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市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积极拓展源头治腐领域,着力构建有效的反腐屏障。
一、切实加强对源头治理工作的领导,确定年度阶段工作目标
各重点联系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推动经济业务工作向前发展的同时,把源头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的针对本部门在施政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专门召开源头治理年度阶段目标制定工作会,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有的就预防腐败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措施,加大对本部门本单位权力运行监督的工作力度。市发展改革委由党组书记、主任杨庆育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委分管领导、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分工工作与本处室(单位)业务工作结合,相互促进。市国土房管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做到“四同时”,即研究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反腐工作,部署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反腐工作,检查业务工作同时检查反腐工作,总结业务工作同时总结反腐工作。市工商局建立反腐败抓源头年度阶段目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并要求全市428个基层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认真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二、从机制体制制度上下功夫,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未完,全文共1860字,当前显示5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