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1、认真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一是年初,县政府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下发《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同时,在大会上,对全县民族宗教干部进行以会代训。二是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及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利用悬挂横幅、涨帖标语、出黑板报、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取得了成绩和模范人物。三是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元至2月份,组织全县民族界代表人士、民族干部、教师及学生等150余人,参加全省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完成答卷150余份。使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基层民族工作网络。成立了××县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有少数民族的乡镇、村、组成立了相应组织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简称“民促会”)。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民族聚居地区村组干部等不同类型培训班,在民族村及周边村的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政策法规进课堂教育活动,在7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签订协议,结对争创。全县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与周边汉族村签订了“睦邻友好协议书”,同时将“争创”活动与少数民族子女上学、就业等优惠政策相结合,与争创“五好”支部、“五好”家庭相结合。四是加强检查和督导,对全县少数民族重点村进行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四争创”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全县示范推广,促进“四争创”活动的顺利召开。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一是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发展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到民族村进行考察和调研,出谋划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上半年,县、乡两级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小额贷款50余万元。二是搞好民族发展基金的项目实施、申报、立项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到磨沟口乡龙驹村督导、实施龙驹村护村大坝工程,经过半年施工建设,己于6月份完工,可保护全村498户群众和320亩耕地的安全。同时,积极做好北关回族村的护村坝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其它民族村也都积极修路、建校、建饮水设施,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三是协调科技局、农业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民族村提供致富信息,进行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使民族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切实加强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策登记、发放、管理清真食品标牌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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