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修正)》的有关规定,结合《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市2020年地质灾害灾情和应急调查、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情况,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0年,我市新发生地质灾害点5处其中崩塌2处、地面塌陷2处、滑坡1处,由自然因素诱发,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约7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动情况
根据《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灾害分级标准(行)》的规定及《广东省英德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2020年全市核减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解除受威胁人员191人。至2020年底全市在册台账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2处,威胁人员1767人,潜在经济损失6386.3万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威胁人员530人,潜在经济损失1630万元。
2021年我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减数量发生变动。2021年核减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崩塌4处,滑坡3处,地面塌陷3处。2021年初至今截止,我市地质灾害在册台账隐患点52处,其中崩塌24处,滑坡20处,地面塌陷7处,地面沉降1处。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
我市每年的主汛期在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雨季及台风季节的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灾害性强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台风移动路径对我市构成影响的时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重点防治地区
根据我市地形地貌特征与地层岩性特征和人类建设、活动特点,依据《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全市划分为五类重点防治区和三大防治区域。
(一)五类重点防治区
1.沉积岩分布区的非碳酸盐岩分布区和花岗岩及变质岩分布区的强风化剥蚀区。该区域内岩石风化程度高及地形陡峻的部位,由于风化层厚度大,表土层松散,为水土流失易发区,汛期在降雨的影响下,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灾害,遇强降雨或超强降雨还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2.碳酸盐岩分布区。我市碳酸盐岩(主要为石灰岩)分布面广,这类岩石溶蚀作用强烈,溶洞与地下河发育,在地表以上山体高差大,地形陡峻,岩石节理发育,地表植被稀少,是崩塌地质灾害的高发地区;受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如抽取地下水等行为影响,地下水位发生变化而易致地面结构遭受破坏,容易引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灾害,而且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灾害的发生不局限于汛期,在旱季由于地下水位的持续下降也易诱发此类灾害。
3.矿山开采地区。此类地区指辖区内的矿业开发活跃区域,露天开采矿山易诱发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地下开采矿山因抽取矿坑积水以及采矿后形成的采空区易诱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灾害,在这部分区域,矿山开采和选矿活动形成的大量废弃物和尾矿若防范措施不到位,遇强降雨或超强降雨条件下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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