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2021年校园卫生健康行动方案
学校卫生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健康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打造重要窗口,巩固和加强我县校园卫生健康工作,切实履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各方职责,增强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教学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维护我县校园卫生健康环境,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以实现《健康海盐2030行动纲要》为行动目标,以治理影响校园卫生健康的堵点难点痛点为行动内容,强化学校依法履职,强化教育和卫生监管职责,着力构建校园传染病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社会参与,严防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创建校园卫生健康环境的浙江重要窗口。
二、行动内容
(一)学校。
1.履行学校卫生工作责任,要求各学校在春、秋季开学前后两周内各开展一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履职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录入浙江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htp:/zjxxws.zjwjw.gov.cn;2.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3.落实《浙江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4.做好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卫生健康部门。
1.开展对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等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
2.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3.做好国家部署的其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和要求见《学校卫生执法检查表》(附件1)。
(未完,全文共2002字,当前显示6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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