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2021年度 江苏省“青年书香号”的通知
关于开展创建2021年度
江苏省青年书香号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团委、全民阅读办,省级机关团工委,省直属单位团委,各省部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在全省青少年中大力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全民阅读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团省委和省全民阅读办决定,继续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青年集体中开展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省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活动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团省委和省全民阅读办联
合组成江苏省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申报条件
基本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各设区市团委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省级青年书香号创建及申报工作。其他单位团委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申报。
四、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12月
五、评选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事迹优先原则,体现各行各业的代表性。
2.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原则上,由具有独立报送资格的单位先会同同级全民阅读办对所辖范围内的申报集体进行材料审核、筛选,根据申报名额,择优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已获得省级青年书香号称号的单位可以继续申报)。
3.省级青年书香号评选具体程序为:
(1)开展创建(5月26日—8月26日):各地、各单位参照申报条件,广泛动员、深入指导基层团组织和青年集体开展阅读活动和创建工作。具有独立申报资格的团组织负责所辖范围内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办。
(2)组织申报(9月1日—9月30日)。各地、各单位按照创建条件和标准对创建集体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以ems寄(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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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