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总结
***区人民法院
二00五年度工作总结
2005年12月15日
2005年,我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兄弟部门的领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深入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使全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2005年全院工作情况
(一)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根本,审执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截止12月15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4118件,审执结3797件,结案率为92.2%。在所审结的案件中,上诉案件218件,上诉率5.7%。中院返回有结果的167件,其中维持原判81件,调解结案27件,改判37件,发回重审5件,其他17件。
刑事审判。共受理一审刑事公诉案件366件,结案366件,结案率为100%;自诉案件收15件,结14件,结案率93.3%。刑庭所审结的案件,上诉51件,上诉率为14.05%,返回有结果的40件,其中维持原判的26件,改判11件,发回重审1件。在今年的“平安罗庄建设”活动中,我院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各种恐怖犯罪、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害面广的犯罪,切实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执行刑事法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宽严相济、恩威并用等原则,既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又要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刑罚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震慑犯罪,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先后在工厂、学校召开了公判大会两场次,宣判案件27起35人,受教育群众达2万人,对壮大我区的“严打”态势,推动平安罗庄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商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61件,处结2331件,结案率为98.7%。所审结的案件上诉161件,上诉率为6.9%,中院返回有结果的123件,其中维持原判的53件,调解结案27件,改判24件,发回重审4件,其他15件。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我院大力加强干警的宗旨观念教育,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和肩负重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工作中,加强了民事调解结案力度,使今年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8%,使大多数民事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注重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及时妥善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积极审理好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妥善审理好购销合同、借款合同、企业破产案件等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商事案件。注意办案方式方法,谨慎采取每一项措施,防止因裁判不公、采取措施不当,引发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行政审判工作。今年新收一审行政案件47件,审结46件,结案率97.9%。受理非诉讼执行案件125件,结案125件结案率100%。所审结的案件上诉3件,上诉率为6.5%,中院返回有结果的2件,维持原判的2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将行政审判引入协调机制,有重点的改进和规范庭审程序,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做到了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讼执行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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