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委政法委队伍建设巡查工作情况专题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队伍建设巡查的实施方案》有关安排,第四巡查组于5月10日到15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工委政法委队伍建设、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开展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工委政法委是工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单位为副县级建制。按照机构改革时间划分,2018年至2020年6月28日,工委政法委编制8人,实有在编干部8人。内设机构3个,均为正科级。其中政法委书记1名,不占政法委编制和职数;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副书记1名,正科级;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2名;科员2名。设党支部1个,8名在编干部全部为党员。2020年6月28日机构改革后,原政策法制局司法行政和政府法制职责和编制人员并入政法委。现政法委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9人。内设科室6个,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均为正科级;司法局派出机构司法所3个,均为副科级。实有在编在岗政法干警4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不含企业专员3人),事业编制25人。政法委书记空缺,不占政法委编制职数;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副书记2名,正科级;其他正科级行政干部6名,事业编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行政干部4名,事业编副科级干部3名。目前,工委政法委共有副县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9名,副科级干部7名。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工委政法委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能,落实党管政法工作责任,扎实推动政法各项工作,特别是新整合的工委政法委能够紧跟工委、管委的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政法委班子建设。工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能够坚持把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挺在前头,努力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一是建立机关周例会、学习日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政策法规、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推动乡街政法委员配备工作,积极组织全区政法干警参加全国政法网络大讲堂等相关培训活动。三是用好用活三项机制,坚持能上能下的用人导向,2018年以来,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5名;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政法委副书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并对一般干部进行了合理调配,明确职责任务。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五是加强班子团结,班子成员之间统一认识,形成了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的良好氛围,增强了领导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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