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林地造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绿化江城全民行动”乡村绿化包保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和《市2021年“绿化金城、全民行动”乡村绿化包保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清收林地为基础,以停耕还林为根本,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扎实工作,推动我市林地造林工作稳步前进,切实提升还林成效,巩固还林成果,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二、工作原则
在林地造林工作中主要坚持以下七条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各负其责的原则;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是坚持依法清收和尊重历史相结合的原则;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六是坚持农户造林和合作造林相结合的原则;
七是坚持造林与管护并重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全局林地造林面积9671.5公顷。其中。清收还林新建任务103公顷;清收还林欠账整改任务385.01公顷;清收还林补植补造任务9183.49公顷。
苗木筹措
清收还林新植林地苗木由林场负责提供。补植补造苗木由农户自筹解决,费用自理,林场负责监督苗木质量。
五、方法步骤
林地造林从2021年2月开始到2021年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各林场要在制定林地造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明确目标任务,协同属地乡镇(街道)召开林地造林动员会议及村社社员大会,层层分解林地造林工作任务,加大对林地造林政策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农民全面了解和掌握林地造林工作政策法规。此项工作要在3月20日前结束。
(二)调查摸底。各林场要依据森林资源档案、国土三调最新调查结果和土地确权最新调查结果对本区域内非法侵占林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底数;根据2020年清收还林自查结果,对清收还林补植补造地块建立工作台账,为春季造林和补植补造提供科学依据。林地造林调查摸底工作要在2021年3月30日前结束。
(三)准备阶段。各林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属地乡镇(街道)协商后,及时确定还林地块。还林地块一经确定,要及时进行公示,下达事先还林告知书、补植补造告知书,组织签订造林合同等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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