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工作总结与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以科学的发展观,促进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各项民政工作回顾
(一)健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切实加强救灾救济工作。一是全面做好抗台救灾工作。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合市政府起草制订了《*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提高灾害紧急救援能力。今年发生的第14号台风“云娜”、18号台风“艾利”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全市115万人受灾,死亡52人,失踪5人,倒塌民房2516间,直接经济损失20.28亿元。灾害发生后,我局立即组织8个核灾小组分赴全市31个乡镇,着重对房屋倒塌情况进行逐村逐户的调查,并为死难者家属送去慰问金,做好抗台救灾工作。为最大限度的解决灾民的实际困难,全市已下拨各类房屋重建救灾款1363.15万元,受损民房已基本完成修复,倒塌民房已重建736间,其余794间正在兴建中,切实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二是积极开展应急避险移民安置工作。为及时落实应急移民工程的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已确定应急避险移民点11个,有关土地审报手续已上报,大荆下干村应急避险移民工程a区8幢236套公寓式住宅现已全部结顶,进入装饰和附属设施建设阶段,
一、二类灾民及三类中受地质灾害严重影响的部分灾民可在春节前搬入新居,其他灾民预计在明年主汛期前完成搬迁工作。三是积极筹备成立慈善总会,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和“赈灾捐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发动群众踊跃捐赠,截止11月31日,市慈善总会(筹)共收到社会各界捐赠款1224万元,以及大米、水泥、衣服和矿泉水等救灾物资。
2、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核心,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动态管理,配合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4号),切实维护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调整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截止11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611户11112人,年发放低保金732.114万元,其中市财政支出508.623万元。二是全面开展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工作。根据省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温州市政府对集中供养工作的具体安排,于6月1日在大荆镇召开了全市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现场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目前,全市已建成或在建敬老院8所,扩建敬老院6所,已投入建设资金700万元,增加床位360张,使全市集中供养率达到63%。三是加快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了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31个乡镇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所。同时,认真贯彻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中救助管理办法》,截止11月底,共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59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为维护城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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