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工作总结
**年是**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省国税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作出重大贡献的一年。一年中,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大力组织国税收入,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努力强化税收管理,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实现了国税工作“两个突破、上三个台阶”的新的跨越,为促进江苏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以征管质量为重点,强化税源控管,坚持依法征收,税收收入总额和增收额取得新的突破
**年,全省国税收入达682.6亿元,其中国税机关组织的考核收入558亿元,比上年增收117.47亿元,增长26.66%,完成总局下达考核计划487.28亿元的114.52%,超收70.77亿元;“两税”收入达到480.77亿元,比上年增收92.14亿元,增长23.17%,完成计划437.6亿元的109.86%,超收43.17亿元。全年国税收入总额、年增收额、超计划增收额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这一成绩的取得,既有经济税源增长和政策性增收因素,同时,也是广大国税干部转变观念,狠抓征管质量,强化税源控管、坚持依法征收的结果。
1、大胆改革收入计划管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圆满完成。在改进计划分配办法的基础上,省局专门下发了组织收入考核办法和“应收尽收”标准,各级国税机关全面推行以征管质量为主的“双轨制”考核办法,有力地促进了依法征收;各地还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影响收入的因素分析工作,根据经济税源实际状况,及时搞好税收计划的调度,使税收计划与经济税源相适应,较好地发挥了计划指导征收的作用。
2、加强税源监控,重点抓好重点税源和新经济增长点的管理。各级国税机关在密切与工商部门协作,抓好户籍管理的同时,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税源监控和新经济增长点的管理上。专门设计了重点税源分析表,层层明确重点税源户,加强重点税源户的税收调查和跟踪管理,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加强对重点税源数据收集及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考核;积极推进税源结报中心建设,85%的县(市)建立了税源结报中心,基本实现市与市区、县与分局数据的实时传输,重点税源监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增强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重点抓好涉外税收、私营个体税收以及企业所得税等新经济增长点的征管,全年组织涉外税收220亿元,比上年增长96.4%,占国税收入比重由上年25.4%提高到39.5%;组织个体私营税收73亿元,比上年增长46%;组织企业所得税34亿元,比上年增长37.32%;亿元;征收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9.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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