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工作小结和计划4
1、8月27-28日,参加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总结表彰会议及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市妇联获“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杨小朵副主席获“全国家庭教育先进个人”。
2、9月13日,参加全国妇联信访工作会议,市妇联权益部获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李晓东获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
3、9月12日,参加全国“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总结大会,市妇儿工委办获全国“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基层组织奖。
4、8月29日,在余姚召开宁波市养兔女能手研讨会,现场参观了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科农獭兔养殖场和宁波市级“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及农家乐示范点。
5、9月3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设立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9个,参加省妇联举办的《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市委副书记郭正伟在宁波分会场作重要讲话,伊敏芳主席主持会议。
6、做好《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实施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邀请杭州市委党校马晓秋老师来北仑、宁海讲课;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实施办法》知识竞赛,共发放知识竞赛题2400份;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宁波日报》专版刊登《实施办法》解读;9月26日,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在中山广场举办《实施办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7、9月7日—8日,宁波市女企业家协会一行近40人,到象山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市政协副主席李秀琍等协会顾问参加。
8、9月12日—13日,参加省妇联宣传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9、9月19—21日,伊敏芳主席等人参加在义乌召开的全国“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交流会暨“市场带千村”项目推进会,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宁波经验推向全国。奉化滕头村被认证为首批全国“巾帼示范村”。
10、9月20—22日,杨建军副主席参加在常州召开的长三角地区妇联主席联席会议并进行书面交流发言。
11、下发宁波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80%以上(40%/年)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接受一次免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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