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全国污染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地区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掌握*地区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查清我地区工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处理设施的数量和分布,按照全国、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地区在开展污染源清查工作时,做到了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在清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依据《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实施方案》和《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的总体要求,在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地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布署下,我地区的污染源清查工作迅速展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地区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取得实效,地委、行署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地区成立了由行署副专员张少云、地区环保局局长卡哈尔江为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环保局,主要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地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实施方案》和《*地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确定了普查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拟定了具体行动方案。同时,行署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污染源清查启动前期,召开了我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会上强调了污染源普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要求各县(市)、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同时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做好这次重要的国情调查。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为确保我地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地区实际,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由地区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由地区环保局组织实施,县市的污染源普查机构按照要求开展了各县市的污染源现场清查工作,保证了普查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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