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综合室工作总结
20**年,我室在委、局的领导下和上级监察综合室的指导下,认真围绕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和省纪委第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和市纪委第三次全会、市政府第四、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维护政府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加强政风建设”的监察工作职责,服从和服务于机关工作,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一、20**年的工作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1、加强学习理论。今年,综合室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委局组织的集中学习,结合平时自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学习活动的要求,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认真总结学习经验和成果,夯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2、加强业务学习。按照委局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案件调查。在工作中边学边调查,认真学习的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和案件文书等业务知识。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和行政问责制工作
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实行行政负责人问责的文件精神,我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问责和行政负责人问责工作。建立了县试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和领导干部问责制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行政问责办公室和领导干部问责办公室,两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综合室,负责处理问责的日常工作。县人民政府制定《县人民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和县委下发《xx县领导问责办法(试行)》,问责办公室(综合室)认真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至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施问责制。问责的范围包括了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府各部门及所属的机构、学校、医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全部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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