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制度建造活动总结
**司法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保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确保稳定,促进和谐的目标,以加强司法所制度建造为重点,以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要务,以强化基层队伍建造为根本,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造、队伍建造、业务建造和基础设施建造,全面提高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打造“平安宣州”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积极争取支持,确保司法所建造顺利进行。
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造的前提和保障。近几年来,为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司法行政基层建造给予重视和支持,一方面,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央工作和政法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制教导、法律保障、法律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体性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则主动报告,做好宣传。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造,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经费、场所等问题与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并多次向局领导进行专题报告。同时,通过广泛宣传,让各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了解、认识、重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党工委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新建司法所的建造用地、用水、用电等问题,都得到了及时的解决和处理。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造,切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达标工作。
几年来,我们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造为重点,紧紧抓住司法所的制度、队伍、业务和设施建造等要害环节,强化指导考核,充实人员力量,全面提高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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