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1年工业企业扬尘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提升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管理水平,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提升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治理水平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过程管理,人防与技防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工业企业扬尘精准治理,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涉颗粒物(含扬尘、粉尘、烟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工业企业。
三、治理任务
按照《淄博市重点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
(一)》(淄环发〔2019〕157号)、《淄博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环境管理规范》(淄环发〔2020〕81号)、《全市工业企业扬尘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等要求,督促指导企业从储存、装卸、输送、生产等环节全面对标对表实施治理提升,消除盲区和死角。
(一)强化有组织排放管控
工业企业有组织颗粒物要达到所属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浓度限值要求,保持环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全面提高粉尘收集率,加强涉尘物料存储、装卸、输送、生产等全过程的密闭管理,坚持应收尽收,做好粉尘收集处理。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高效的除尘设施,提高环境治理设施去除率,有效管控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要充分发挥自动监测平台作用,定时关注跟踪数据变化,及时研判、分析小时值超标情况,督促企业从工程措施、管理措施两个方面加强有组织排放管控。
(二)强化无组织排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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