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度宣传工作方案
十堰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度
宣
传
工
作
方
案
为巩固提升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成果,接续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新变化、新要求,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凝心聚力、成风化人、崇德尚善、人民满意为主旨,把握正确导向,创新宣传载体,贴近群众心声,激发社会共鸣,全方位营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生态,推动十堰城市文明发展进步,为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宣传内容
(一)工作宣传
1.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开设我建我城、我爱我家功成有我、再立新功创文直通车周报身边人说身边事、创文故事大家讲等专版专栏。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
2.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开办文明新视角功成有我、再立新功专题专栏。
责任单位:十堰广电台
3.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标对表开展常态宣传。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
4.4月下旬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市创文办
责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四区
5.7月上旬举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五创办
责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四区
6.10月举办国家森林城市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五创办
责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各县市区
7.11月举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五创办
责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四区
8.1月初、4月初、7月初、10月初发布城区文明指数季度测评、城市管理季度考核、县域文明指数季度测评结果,跟踪聚焦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市创文办
责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
9.开展高质量发展系列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10.开展科技创新系列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1.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报道。
(未完,全文共3019字,当前显示99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