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明溪县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明溪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
首动区一期)
一、编制依据
依据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明溪县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项目位与三明市中部的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成片开发面积29.0324公顷,其中农用地10.3313公顷(含耕地面积3.4429公顷),建设用地2.628公顷,未利用地16.0731公顷。规划范围北至兴泉铁路,南至胡坊镇自来水厂北侧山体,东至瀚大线附近,西到石溪村,规划区东西长约4公里,南北平均宽约1公里,最宽处2.6公里根据实地勘测调查。
三、必要性
(未完,全文共1206字,当前显示35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