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财政工作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县财政地税局2009年度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2009年,县财政地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财税部门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与监督下,紧紧围绕建设“三个××”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决定,积极履行财税职能,深化财税改革,狠抓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实施财税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理财治税。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财税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努力推进依法理财治税。一是大力组织收入。2009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34298万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231万元,比上年增长21.9%。地税部门组织收入23268万元,比上年增长28.5%;其中:税收收入10534万元,比上年增长25.2%。财政部门共组织收入12159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其中:非税收入9995万元,比上年增长22.4%。二是科学安排法定支出。2009年全县财政总支出86909万元,比上年增长20.2%,其中:支农支出9910万元,比上年增长39.7%;教育支出21028万元,比上年增长21.2%;科技支出737万元,比上年增长35%。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共减免税收113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3万元,促进下岗职工、残疾人创业和再就业,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尽快走出困境。四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对房地产及建筑业、烟草行业、宾馆业、中介服务业等的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76户,检查面达10.4%,查补总额253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五是贯彻执行好《会计法》。加强会计人员基础管理,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会计行为,维护财经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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