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险处工作总结
2009年中心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稳步扩面,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险参保任务。
中心紧紧围绕今年各项保险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保障民生、服务无为”为主题,完成了各项保险参保的目标任务。尤其是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中我们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的一项民生工程,为把这项惠民政策做实做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参保任务,中心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全过程实施协作指导,一是在居民参保准备阶段,由我中心分别组织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和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动员大会,在会上由县局领导作动员大会报告,对当年的居民和学生参保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置和安排,并发放有关参保登记资料和政策文件。二是在居民参保实施阶段,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电台、网站,通过印发宣传单和沿街挂条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争取使这项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在参保期间通过对各乡镇实行参保人数每周定时上报制度和请地税部门配合实地专项督查,了解各乡镇参保的全面情况,对参保进度缓慢的乡镇,要求说明情况并提出改进办法。三是在居民参保结束期间,为保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今后正常开展,调动各代办机构积极性,中心积极向上级领导机关请示从2009年征收的城镇居民医保费总额中按3%提取代办机构办公手续费和相关业务经费,并按照《无为县2009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政办[2009]74号)的文件对各乡镇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达90%以上的乡镇将给予奖励。中心通过以上工作,在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今年完成参保居民参保人数989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中心在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一是通过开展“工伤保险参保突击月”活动,强化了各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意识,增加参保企业50余家,推动扩面参保2397人。二是为维护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工伤权益,强化建筑施工项目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是高风险行业,也是农民工最为集中的行业,实行建筑施工企业以项目总造价的0.3%一次性缴费,职工参保按实名制,参保周期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为参保期限,通过此做法,截止9月底已有231家建筑施工企业参保,比2008年年底增加173家,增加了2600余人,施工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工伤权益得到了维护。
2、不断完善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提高保障水平。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分别运行9年和3年以来,根据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扩大两项医疗保障覆盖面的同时,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先后四次对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作了部分调整,其中统筹基金由原先最高支付限额2.2万元调至8万元,大病救助由6万元调至12万元;城镇居民的参保对象由原先的四类人员(全日制中小学校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未就业的残疾人)覆盖到所有的城镇居民,其中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调至8万元,对各类癌症、重症心衰、重度肝昏迷和脑昏迷患者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对白血病和各类器官移植患者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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