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总结
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我市国税系统从8月初开始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市局又于10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各县、区局自查的基础上,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工作组,由法规、征管科长带队,分别对××*国税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上述县、区局200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核查、国地税协作等五大类23项税收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我们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2号)要求、范围开展检查工作。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检查辅导与整改完善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到上述4个县、区局法规股、征管股、稽查局、城区分局等业务部门和庆阳石化分公司等31户企业。通过执法单位和有关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相互印证,发现查找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了纠改,使执法检查工作落到了实处。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税收执法程序不断规范,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观念得到转变,达到了执法检查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是对全市国税机关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了清理。我们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及地方党政、部门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查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相抵触;是否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文件的问题。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查询年以来全部已发公文,经查阅年以来的收文登记薄,未发现有违规制订涉税文件的情况存在。
二是对文件会签、报备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文件会签、报备登记簿与公文处理系统的发文登记比对,对年以来文件会签、备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两份文件未上报市局备案,目前已补报。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是对成品油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检查成品油消费税企业共1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年1-3月缴纳消费税0.38亿元,年4-12月缴纳消费税1.24亿元,2009年1-10月缴纳消费税1.34亿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33号)文件,该企业生产的属于新增子目的石脑油和燃料油均按照文件规定的单位税额减按30%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单位税额)、税款征收均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对酒类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全市共检查酒类企业5户(肃彭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九龙春酒业有限公司、庆阳市长庆饮业有限责任公司、肃蓝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县吉良黄酒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企业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审核;查看了企业原材料购进环节有无建立规范的库存材料明细帐,是否按月进行了汇总;检查其产成品出库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开具有统一的酒类企业产品出库单。随机抽取10份销售发票进行检查,抽查了企业2009年10月全部帐簿、凭证,并同申报资料进行了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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