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规范化建设管理总结
2009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共建和谐为目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
一、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一)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年初我局组织局机关有关职能科室及全体司法所所长到诸暨枫桥镇参观学习。回来后,通过一系列的调研座谈、经验交流,将“枫桥经验”本地化、特色化。进一步落实“三个推进、二个加强”工作,即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加强村(社区)调委会组织建设和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以此促进村(社区)和企业调委会的组织建设,推进专业调委会建设进程,规范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调处矛盾纠纷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服务。半年来,全县85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483件,调处1483件,成功1470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9.1%;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件,66人。有力促进了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认真做好社会纠纷排查工作。半年来,全县共组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8次,其中,6次为月排查调处,2次为季度排查调处。共排查出社会矛盾纠纷822件,调处810件,成功801件,调处率98.5%,成功率98.9%。
(三)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根据浙委办、金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在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向县政府申请改建直属司法所,争取年内成立直属司法所。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一)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4月18日在茭道镇召开了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动员会暨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现场会,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从规范组织管理、规范衔接工作、规范监督管理、规范教育矫正、规范考核奖惩、规范基础管理入手,力争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意识有新增强、社区矫正组织管理建设有新进展、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建设有新成果、社区矫正质量有新提高、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设有新突破。
(二)积极探索,创新公益劳动模式。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创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模式,制定并实施了《*县公益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公益劳动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公益劳动质量,提高社区矫正效果。全县有矫正对象的1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公益劳动基地。其中,有5个乡镇(街道)在企业建立了劳动基地,10个乡镇进行来料加工,3个乡镇公益劳动时间由中心乡镇托管。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手段和方式的多样化,彻底改变了以往公益劳动内容难安排、场地难选择、现场难监管、安全难保障、收益难处理的“五难”现象,有利于建立公益劳动的长效机制,有利于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隐私和自尊,较好地解除了矫正对象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容易产生的抵触、为难情绪,也有利于克服社区矫正对象的浮澡心理,同时,在公益劳动中注重提倡互帮互助,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更有利于矫正对象的思想转化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
(三)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根本落脚点,积极稳妥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截至今年5月,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27人,顺利解除矫正397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30名,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和再犯新罪现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好评。
三、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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