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审批服务工作总结
20*年,*县环保局在县委、县府和省、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党组年初确立的“123”工作目标,狠抓环境信息化及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全面推进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统筹规划,加强协调,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
1、全面推动生态镇创建。按照“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我局进一步加强对生态镇、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提高创建效果。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生态县建设的先进经验;到平湖市参观农村生活污水多种处理模式;到嘉善县了解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镇创建的工作要求和考核验收规定,参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继去年澉浦镇通过省级生态镇以来,今年秦山、百步、通元已通过省级生态镇预验收,同时,澉浦镇又申报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县的生态镇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稳步推进生态村建设。今年上半年,会同县农经、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去年创建的未经验收的10个生态村进行验收。年初列入生态村创建计划的12个村,将按照计划进行验收。至12月底,我县已通过验收的生态村有25个,占全县行政村的24%。
3、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我局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自去年在雪水港村和永兴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试点取得成功以来,大力推动集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至12月底,澉浦、百步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已投入试运行;秦山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工程基本结束;通元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正在建设中;沈荡镇生活污水将纳入县污水管网,设计方案正在论证中。集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将有效改善集镇和农村的生活环境。
4、加大生态建设推动力度。出台了生态建设补助资金政策(盐环[20*]24号),生态镇补助从原先的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全国优美乡镇建设通过验收再增补20万元;并新增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补助政策,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最高补助30万元。补助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村、镇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办事,优化服务,提高环境管理效率
1、树立环保服务意识。
一是围绕“发展”主题,服务重大项目。在依法规范的基础上,积极做好项目的全程服务,积极配合县经济发展中心做好重大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工作。我局特别注重对引资项目的全程服务,在对诺成化工、鼎欣钢管项目的引进中,从项目立项、技术论证、项目审批实行“一条龙”服务,努力做好项目推进工作,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二是简化审批环节,做好项目的环保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益,有力促进项目推进工作。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73个,为省、市局预审项目18个,涉及投资总额人民币7646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的试生产审批和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企业24家,完成“三同时”验收项目26家;核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登记139个;核准并当场办结夜间建筑施工许可34个。
三是提前介入、把好准入关。为确保引进项目的可行性,切实做到提前介入,把好准入关,今年共事前否决项目12个。认真落实环保审批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依法对重点污染项目严格把关基础上,对一批无污染、轻污染项目采取承诺告知制或现场审核制,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2、落实“实事工程”,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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